各有关部门: 为组织好《2008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申报工作,在总结往年申报经验的基础上,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08年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专项支持重点。 请见附件1。 二、申报说明 1、今年申报《专项》,凡属于技术类的项目,请各主管部门登录省科技厅网站( www.sdstc.gov.cn)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申报系统,按照《山东省科技攻关计划》申报要求填报,并在技术领域栏目“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专项领域前做标记。 凡属于平台、示范、国际化类的项目,请填写《专项申请书》(请见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与主管部门印章)与电子版一并报送省科技厅农社处。 申报示范类项目的单位,必须同时申报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认定的省级中药现代科技产业示范园(基地)或示范县、示范企业,不属于示范单位的不得申报。 2、申报受理时限截至到4月15日。 联系方式: 孙士珍 0539-824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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