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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二〇〇六年度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临科字[2006]54号
各县区科技局: 根据年初计划,2006年临沂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第二批)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资质 1、市行政区域内具备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大学或科研机构; 2、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3、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4、具有一定的资金条件和固定的办公场地; 5、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6、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研究人员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 二、项目要求 本批项目以《二〇〇六年临沂市科技发展计划指南》(请登录http://www.linyimost.gov.cn查询)为依据,不包括医疗卫生项目。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临沂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本年度计划指南,对发挥全市科技优势和资源优势,增加技术储备,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具有重大意义。 2、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重复立项的项目; 3、无合理理由近三年承担的科技计划没有按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合同书的指标要求完成任务的; 4、项目申报单位和承担人的资质不符合规定的。 三、项目数量 每县区限报一项。各县区科技局负责对本辖区范围的项目初审、筛选,按要求统一申报。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请登录临沂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2、有关附件(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状况、专家评议意见或推荐意见等)。 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并行申报方式,每个项目报word格式优盘电子数据材料一份,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申请书首页加盖公章。 五、申报程序 由申报单位所属县区科技局统一上报。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集中受理登记,书面材料及电子数据材料交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后,由发展计划科按项目类别和领域分到相关业务科室。 六、受理时间 本批计划项目受理时间截至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莹 沈自亮 联系电话:831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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