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科技进步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委[2006]90号文)精神,市里将对2006年度科技进步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大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检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对开展科技进步工作的总体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证明材料等。 2、数据审核,座谈讨论。考核组对考核指标数据进行详细核实;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对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意见。 3、深入基层,实地考察。深入部分科技示范基地、企业、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等进行实地考察。 4、综合分析,形成意见。考察组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初步评价意见。 二、考核检查内容 1、纸质材料:包括考核表和所有指标的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具体填报要求见临委[2006]90号文件。 2、电子版材料:在市科技局政务网的考核信息系统上(http://www. linyimost.gov.cn/kaohe/)填报电子版材料。 3、在对科技进步考核的同时,将对各县区落实全市科技大会精神的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情况、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情况、专利申请情况和机构健全情况。 三、考核检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07年1月20日之前进行自查,2007年1月下旬,市里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实地复核。 四、组织领导 市里将成立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考核和督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本次考核和督导的质量和效果。市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对上报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复核后,将对数据输入临沂市科技进步考核信息系统,由计算机自动打分,按照总量、增量、综合得分分别排出顺序进行通报。 请各县区自查后,将考核材料于2007年1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8316747)。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开发区也要根据市里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查。 附:临委 [2006]90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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