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市高新区科技局、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做好2007年省、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根据山东省奖励办《关于做好2007年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临沂市关于科技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山东省奖励办《关于做好2007年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下发,省奖励委员会就今年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范围、申报材料、申报推荐程序以及申报对应的专业等作了明确要求(详见www.sdstc.gov.cn),希望各县区科技局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学习省通知精神,认真把好申报关,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及时将市科技局通知转发项目完成单位,协调监督组织申报材料,并加强与市局沟通,切实把今年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做好。 项目申报单位要及时到市科技局成果科领取“推荐号和校验码”(每一对只对应一个推荐项目)。书面推荐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应用证明(应用证明一定要与经济效益报告有关数据相符)、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和权利要求书(技术发明奖用)与其它必需的证明材料合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后将电子版推荐书和扫描图片附件材料(最多30页)利用《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的“上传”功能通过网络提交市科技局。上报市科技局截止到2007年3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关于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一)申报范围 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今年不申报。 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截止2007年1月31日前完成鉴定的市级以上科技成果。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申报材料和书面申报材料两部分。 1、电子申报材料。首先,申报单位登录临沂市科技局网站(http://linyimost.gov.cn),进入“文件下载”点击“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下载安装。按要求认真填写《临沂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利用系统“导出”功能,导出电子推荐书。 2、书面申报材料。利用该系统“打印”功能,打印书面推荐书,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和成果鉴定材料(其中应用证明要以规定格式填写)一起合订成册(A4开竖装,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隐去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员),并在推荐书的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形成书面申报材料。同时,利用系统打印项目汇总表一份随同申报材料一起申报。 申报项目中如在省级以上刊物或杂志刊登过的,请提供原证件(审查后退回)。 材料的装订:不另加封面,不要用塑料皮包装,必须用线绳装订,不能用钉书机装订。 (三)申报程序 1、按行政隶属关系申报推荐。各县区科技局负责本地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市直部门负责其直属单位的初审和推荐工作;中央、省驻临沂单位由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初审推荐。 2、请各推荐单位对申报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实事求是地填写推荐意见,汇总后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形式审查。 (四)注意事项 1、报送时间:2007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时申报和推荐。 2、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联系。 联系人:高 林 黄卫平 联系电话:8316925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