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大力培植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山东经济的腾飞,根据国家科委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八五”期间及今后十年加快发展我省高新技产业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八五”期间及今后十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目标和任务
"八五"期间及今后十年我省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奋斗目标是:使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在重点区域形成气候,在重点领域形成特色,在重点产业形成规模,使重点产品创出名牌。使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在工农业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逐步把山东半岛建成高新技术产业火炬带。
"八五”期间及今后十年我省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主要任务是:
(一)强化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要积极跟踪世界新技术革命的进程,围绕国民经济的发展,结合我省优势,重点在计算机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海洋、新
能源及高效节能技术等领域进行研究与开发。"八五" 期间在高新技术某些领域的研究要有所突破,取得重大科技成果800项,实施火炬计划项目500项,开发高新技术产品500个,其中出口创汇项目占项目总数的15%以上,培训高新技术人员2000名。到本世纪末,取得重大高新技术成果1800项,实施火炬计划项目1200项,开发高新技术产品1200个,培训高新技术人员5000名。
(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目前,省里正在兴建威海、济南、青岛、烟台、枣庄5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中威海、济南已被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各开发区要结合本地优势,合理规划,突出重点,办出地方特色。威海开发区要充分利用特殊的地理位置,创办技术起点高、附加值大、创汇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带动威海市成为特区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济南开发区要充分发挥人才、技术密集的优势,带动济南市成为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重点城市;烟合、青岛开发区要办成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龙头和样板;枣庄开发区要办成以新兴煤化工产业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开发区建设要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做到边建设,边发展,边创效益。“八五”期间5个开发区开发面积6平方公里,创建高新技术企业300家,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达30亿元。
到本世纪末,开发区开发面积15平方公里,创建高新技术企业800个,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达70亿元。
(三)运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实现山东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要加快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扩散和渗透,大幅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要应用微电子
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企业生产自动化水平;应用生物技术改造传统的农业、轻工、化工、医药等行业的产品和工艺;应用各种
新型材料及表面处理新工艺、新技术,大力开发新产品,节能降耗,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制造和信息管理技术,提高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和管
理现代化水平;加强引进高新技术及设备的消化吸收,提高企业技术改造的起点,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使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八五”期间,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比重占15%以上,在机械、电子、轻工、化工、纺织等支柱产业创建50个样板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在新产品产值中所占比重达20一30%。到本世纪末,运用高新技术
改造传统产业的比重达30一40%,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在新产品产值中所占的比重达40%以上,创建150个样板企业。
(四)精心培植高新技术产业生长点。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生长点的培育,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乡镇企业在培育高新技术生长点中的作用。要鼓励科技人员创
办或与企业联办科技实体,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高新技术产品,并逐步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不具备兴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市地,可以先从培植生长点入手,逐步发展。“八五”期间,全省要培植300个高新技术产业生长点,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达30亿元。本世纪末培植800个高新技术产业生长点,形成70亿元的产值。
(五)有计划地把山东半岛建成高新技术产业火炬带。济南、淄博、潍坊、烟台、青岛、威海六市是国务院批准的沿海对外经济开放区,是人才、技术密集,工业基础较好的地区、胶济、兰烟铁路将六市联成一个整体,初步具备了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火炬带的条件。应抓紧做好这方面的准备工作,争取将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火炬带列入国家级火炮开发带,力争通过“八五”和今后十年的努力,使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形成规模。
二、加快发展高新技求产业的主要措施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当前应主要采取以下六个方面的措施:
(一)抓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及时宣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我省开展这项工作中所取得的成就和典型经验,切实
增强全社会的高科技意识。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各市地、各部门要根据《山东省高新技术发展十年规划及“八五”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搞好政策配套。要用足、用好国家己有的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各项政策,及时制定和完善我省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
制定出扶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措施,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大力增加资金投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高新技术发展促进山东经济振兴的决定》(鲁发【1990] 23号)精神,广辟渠道,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资机制,合理调整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向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倾斜,在技术改造、基建、外汇等方面优先按排。要扩大火炬贷款规模,省里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省财政在每年继续拨给1000万元省长基金的基础上,一九九二年再拿出1000万元周转金,作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用于火炬计划预备项目开发的风险基金,火炬计划项目的贴息、垫息,高新技术生长点的培植等。要积极吸引、利用外资和港、澳、台资,兴办“三资"企业。要吸引、聚集社会游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五)培训和引进高科技人才。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功立业。高等院校要根据我省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需要,扩大高新技术专业的招生人数,为科研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输送高科技人才;要加强人才培训,“八五" 期间,全省建立5个高新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培训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高新技术管理人才。要加大政策措施,采用各种方式大力引进国外、省外的高科技人才,重点是引进国外退休的技术专家和国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技术专家。
(六)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重点城市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协调领导组织,加强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加强部门、地区之间的相互配合,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打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总体战。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