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罗庄区专利管理局,成立于1999年4月22日,2008年正式更名为罗庄区知识产权局,为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区政府授权行使全区专利工作的管理职能,由区科学技术局管理。
建区以来全区的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至2007年底,全区共申请专利503件,授权专利227件。
罗庄区专利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贯彻执行专利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 管理全区的专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济、科技等领域专利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指导全区企业、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三) 依法调处专利侵权纠纷和其他专利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及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
(四) 指导全区专利技术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专利市场和专利许可贸易,负责全区技术进出口贸易中的专利管理工作,筹集和管理专利开发基金。
(五) 管理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
(六) 规划并组织《专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专利队伍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专利保护的学术研究。
(七) 管理专利文献,指导、协调全区专利文献的研究、开发和利用,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专利信息、专利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 研究拟订全区专利权涉外工作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涉外专利权事宜,开展专利技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
(九)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根据以上职责,专利局下设二个科室:综合科, 专利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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